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自2020年7月1日履职以来,紧扣新区“三区一平台”定位,聚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台一系列司法举措,获评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2025年是江北新区成立十周年、法院履职五周年。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全面性,新区法院制定了服务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十八项措施。7月8日,新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介绍了服务保障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十八项司法举措。
今年1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意见》,要求江北新区聚焦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打造宜居、韧性、智慧新主城,更高质量推进自主创新先导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建设,打造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从全力建设扬子江产业科技创新试验区、全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江苏扬子江产业金融集聚区、建设江北新区新主城、深入打造开放合作新高地、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大力建设高标准公共服务体系等七个方面出台支持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支持下,江北新区迎来新一轮强劲发展,也对审判工作提出的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支持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新区法院全面对照省市文件找准服务保障新区新一轮发展的着力点,从促进产业技术创新、营造一流产业发展环境、保障金融集聚区建设、保障江北新主城建设、促推扬子江法务区建设等五个方面,制定了服务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十八项措施。
措施涵盖五个方面共十八条:
促进产业技术创新
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原始成果和自主培育品牌的保护力度;妥善审理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作开发等合同纠纷,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科研人员权益,平衡商业秘密保护与人才流动等关系,保障领军人才集聚。
营造一流产业发展环境
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牵头作用,开展“法链万企千社”活动,提供“法律体检”等服务,推广企业版“枫桥经验”,提升服务企业效能;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核心,把握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司法需求,保障新业态等发展;健全数据产权保护规则,护航数字经济发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利益,保障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完善容错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保障金融集聚区建设
妥善审理各类金融纠纷,降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保障绿色金融创新改革,为基金“募投管退”提供规则指引,妥善化解科技创新企业投融资纠纷,依法支持金融创新;强化与金融行政监管协作,推动健全非法金融活动整治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保障江北新主城建设
推动构建重大工程项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维护合法权利,提高建设效率;优化建设工程、房地产买卖、房屋租赁等案件审理机制,提升新主城宜居功能;聚焦青年创业、长江文化旅游、高品质赛事等领域法律问题,激发新主城青春活力;妥善审理消费纠纷;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等,推进融合法庭建设,深化类型化纠纷专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
促推扬子江法务区建设
在涉外商事等领域探索市场化调解机制,专业高效化解涉外纠纷;推动成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平等保护中外企业权益,打造涉外纠纷解决优选地;加强涉外审判队伍建设,提供一站式中英文双语诉讼服务;探索“涉外审判+”协同机制,推进涉外商事、知识产权、破产等领域协同联动。
下一步,新区法院将紧紧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新区“四大行动”“六大重点”紧密结合,以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更有利企业创新发展、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裁判树规则、明导向,为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环境。(苏苑轩)
